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我跟车主合同还没到期,他就不让我干了,原因是我拖欠了他的租金一个月,但是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押金2万元,他现在不给我押金了,说什么要修车换了新发动机找各种理由不退还我的押金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9-03-28 12:0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过劳动法》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向求职人员收取培训费、服装费、劳务费等一切不合理的费用,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回押金,如果用人单位不退押金,你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他们 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的侵害。
  •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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