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于2018年5月23日加入一家公司,并于2018年12月29日被宣布下岗。我有两个月的试用期,月薪1.6万,固定月薪1.8万。如何根据《劳动法》计算裁员补偿?

2022-05-20 06: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裁员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您好,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的,则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伤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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