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打算辞职,但公司不让我走,说我必须招聘人员,但我想快点走。有办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20 1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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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可以立即走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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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辞职一个月公司不让走的,可以向
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或者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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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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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