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天骑电瓶车带的我姐去吃饭,在拐弯的地方被一辆从对面过来的电瓶车撞了,当时对方单手骑车手里还提的东西,现在车已经被交警带走,人家竟然说是我们的责任,怎么办?

2019-03-28 14:0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车撞后涉及到相关的赔偿费用如下:
    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与受害人年龄、户籍、被抚养人情况等情况有必要联系。
    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
  • 被车撞保险快速理赔:
    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现场填写好事故确认书,就要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以免延缓城市交通。
    程序:
    1、报案。
    向你的承保公司报案,一般先拨打承保公司的服务电话报案,然后与他们联系后,进行书面报案,通常为出险通知书之类的。
    2、确定保险事故损失。配合承保公司勘察事故,确定损失数量、程度等。
    3、收集索赔资料。按照承保公司的要求,收集相关索赔资料,如保单,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损失的清单、发票,接收赔偿款的账号等。(人伤事故的医疗清单发票,伤者身份证明,误工证明等)。
    4、将收集的理赔材料交给承保公司,通常要有资料交接单,已证明交接了哪些资料及交接的时间等。
    5、收到赔款。以上步骤完成之后,应该就可以收到赔款了。一般有现金支付,支票,银行转账等。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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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