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李某欠本人60000块钱 可他只随便写了个欠条给我也没有按手印也没有说明具体还款日期 请问这张欠条是否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如果他不还钱我能否通过法院判决要回这笔钱?《他现在没有还款能力 唯一在他名下的只有一台车请问下我如果要是通过法院打官司如果我赢了的话是否能让法院强制执行把他车子作为还款给我? 谢谢!

2019-03-28 14:05: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民间借款没有欠条,但有担保人,债务人现不想还款,是否能要求担保人还款,需看担保人是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第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借条签字没按手印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这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借条体现的是民间借贷关系,其实质是一种民间借贷合同。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违背社会公德,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合法、有效成立。
    按手印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在签字的基础上按手印,只是进一步加强合同效力的等级、维护交易的安全,等于是多了一份证明合同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据,并不是借条上一定要有借款人的手印。
  •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 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