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馆工作了20多天。我辞职是因为与员工发生冲突。老板没有给我薪水。他说我们工作时间太短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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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不影响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辞职书后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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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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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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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