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辆轻型自卸卡车。今年已经九年了。我不想开车。我想提前把它报废。车辆管理办公室表示,这不能提前完成。你打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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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辆确定达到法定报废标准的,应当被强制报废,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强制报废的情形:一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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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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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可以依照事故的类型自愿协商处理事故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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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