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没有领证的夫妻要离婚,两人打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上男方答应女方的要求在法律上有效吗?是签字了的并且男方还按手印的能管用吗

离婚
2019-03-28 16:08: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时,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不会按离婚协议判决。
  • 根据婚姻法规定:
    1、协议离婚的夫妻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年满18岁且精神正常的人;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据您所述,您的姐姐并不符合这两样条件,因此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并且您的姐姐患有精神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应由您姐姐的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相关法规如下:《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应依诉讼程序,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只要注明双方的信息写清双方的诉求即可。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婚姻自由,任何一方均有权利提出离婚的请求,无论谁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不变。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