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办信用卡给他用,他现在在拘留所,别人告他诈骗,请问一下我能起诉她吗

刑事辩护
2019-03-28 16:1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办理信用卡,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
    2.如果您还能提供银行存单、房产证明、学位证明等,您的申请审批过程将更加方便快捷;
    3. 如果您属于外地户籍、境外人员在申请当地工作,及现役军官以个人名义申领信用卡的,有些发卡银行可能会要求您出具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户口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含工作证明);
    4.各发卡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债务追讨是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按照要求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不得由国家机关进行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除非债务人被起诉后,不还摘取,而且债务人因逃避债务匿藏财产,法院对其判决后预期不还而实际有偿还能力的,法院可能对其依法进行行为限制直至司法拘留,一旦被司法拘留,其人身自由会被限制。
  • 恶意透支,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请积极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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