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和朋友们一起吃完饭出来路上和人打架,现在对方有俩个鉴定轻伤,但是当时我没动手打人,现在把我刑事拘留了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3-28 17:1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打人,1,首先可以投诉,。
    2,是否受伤,伤害程度是否构成了轻伤以上,轻伤以上就是刑事案件,就可以报警,若公安立案,检察院会向法院起诉那就方便多了,法院审判确定罪行,会受到相应的刑罚。
    同时可以附加民事诉讼,要求身体损害赔偿和精神赔偿。
    3,轻微伤以下,公安不会立案,那就只有投诉了,如果当地交警部门不管,可以向检察院投诉。

  • 一、如果是轻微伤不涉及刑事问题,民事赔偿;

    二、如果鉴定为轻伤害,则是刑事自诉案件,可能被判故意伤害罪,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建议涉及轻伤害要积极赔偿,争取和解,尽量避免承担刑事责任。
  • 医学鉴定为轻伤的,打人者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被判刑,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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