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几天前我被车撞了。我只抓伤了几块皮肤和骨头。但它导致了我的心脏病。我以前有心脏病史。之前是50%的狭窄,下一次是心肌梗死。保险公司赔偿时表示,心脏病不在保险范围内。经过协商,医疗费用仅为50%。我在医院住了七天。保险公司只报告了医院延误六天的损失,电动汽车也受损。支付300元,共计4360元。我觉得我输的太多了。我没有足够的钱。最后,我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协商。他们又给了1000元,所以我不会再给更多的赔偿。请问,保险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双方应该赔偿一部分钱吗?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赔偿多少?

2022-05-22 05: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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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