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工作不到一个月,我想辞职,但据说我应该提前一个月辞职。我才工作了半个月。我怎么能提前一个月到达呢?据说我要到下个月才能发工资。如果我现在不付工资,我该怎么办?我还不到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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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用人单位损失的经济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
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应当对要求赔偿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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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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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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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