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辆经批准载8人的货车,坐了9人。其中一个是2岁的婴儿。超载吗?交警罚我200元,扣3分。我能提出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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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未达30%扣3分,超过30%扣6分。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第六项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
第三条第三项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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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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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
行政诉讼。 根据规定在行政机关对于驾驶员做出处罚决定的60日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限是从驾驶员知道自己的违章行为之日起计算,若是超过了规定的期限也不是说就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驾驶员依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保证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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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