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想买个二手房,有一套按揭房,购房合同丢了可以买卖吗?

2019-03-28 20:5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二手房买卖暂不过户签协议可以的,保险起见是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但是在办理出来房产证之前,该房屋还是属于原业主所有。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1、如果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购房合同意义已经不大,如果确实丢失了又需要的话,可以去房管局档案窗口调取档案;
    2、如果还没有完在过户手续,通过了中介公司成交的话,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复印一份并加盖中介公司的鲜章;如果没有通过中介,则只有和卖方协商从新签定。以上是有关于二手房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 办理失业金不需要劳动合同。
    一、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产,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等,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法理上的依据其实很明确,即设定抵押的房屋自设定抵押时起,就已经成为了合法债权的担保,并且已经可以预见到未来为实现债权而需要变现,尽管是唯一一套房屋,但是其已经具备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属性,参与了社会性的交易,而不应该再视为简单的生活必需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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