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幼儿园生活老师,在8月1日上班时间被家长掐脖子连续掐了三下,没有构成轻伤和有伤痕,但我的尊严和人身安全受到侵犯,请问要向家长索取怎样的赔偿。经过是这样的,在7月28日下午小朋友妈在接人时,我同家长以面对面的形式进行沟通学费已到期需交学费了,我把园长同我们班上的主要负责老师的话一五一十地讲给小孩的妈听了,当;时其妈讲考虑下,在当晚的深夜小孩的爸12点左右打电话给我没接,在周六的晚上9点多打电话给我,我接了,那语气和用词很不好,并且还带有威胁和恐吓的话,要我当面同他讲,我不同意,是我正常休息时间,其中也讲了周日找我,我也不同意,在8月i日上午9点左右他举动找到园长办公室已同园长沟通好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3-28 23:57: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