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前房屋是岳父婚后的拆迁。岳父拿钱给丈夫买了房子和汽车。写着名字的丈夫的房子。我们和岳母住在一起。这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应该如何分发?
-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等等
-
另一方要想对上述
拆迁补偿利益进行分割,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时间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前,但是在婚后才发放拆迁补偿款或者是取得
拆迁安置房
-
被拆迁的婚前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且选择的是房屋补偿安置,你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你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屋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应当考虑房屋来源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