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弟今年29岁。今年4月4日,他去工厂上班,驾驶一辆运输车发生车祸。他的左臂被截肢,腿骨折,左脚踝骨折。所有的骨折都是用钢板或钉子造成的。该工伤被确定为4级。现在他不能在工厂工作了。他一次获得超过5万份工伤保险,然后每月获得2000份。他必须扣除养老金。工厂里没有赔偿金。他的家人不能接受,想一次性解决,除了工伤保险,工厂应该赔偿吗?医疗费用来自工厂。起初,工厂里的一个人在医院里付钱,我们家一直在等他。后来,工厂的服务员离开了。你能拿到服务员的费用吗?非常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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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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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权利。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的,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所谓的伤残鉴定),可根据鉴定结论主张相应的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情严重的,根据鉴定结论还可依法主张后期护理费及伤残津贴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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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