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问从事特殊工种(瓦工)九年由公司缴纳养老保险,下岗后养老保险是自己交的,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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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 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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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所需议文件:
1、当地人力社保局认定单位特殊工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一式5份);
3、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一式5份);
4、证明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档案材料;
5、个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请。
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程:
第一步:单位填写《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和《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并加盖单位章;
第二步:《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和《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由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第三步:单位带社保登记证、上述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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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会劳动养老保险的条件:(四种人员可以补缴)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1、新参保企业中职工养老保险补交条件是参保前有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应在参保时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2、已参保企业中的新参保职工,参保前有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应在参保时一次性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3、首次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主,参保前有领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从业时间,参保时可一次性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4、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前有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应在参保时一次性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含已领取一次性支付待遇的人员),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一律不能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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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