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公司因为转型解雇了我。共有四人被解雇。我没有违反任何记录,很好地完成了我的工作。我是人力资源部的。当公司签署合同时,只有一份合同。合同的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这篇文章是一篇综合性文章。这个印章是分公司的印章,或者说是我盖的。工资也在财务账户中支付。如果你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你能申请吗?我还没交呢。公司说我这周必须离开。

2022-05-24 12: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团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劳动合同盖什么样的公章,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意义,因为盖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团公司承担责任的。
    在用人主体上,集团公司是唯一的,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章,可以是分公司的,也可以是总公司的。但是因为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 首先应该明确合同是有效的,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明确期限的,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即长期合同。如果公司裁员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