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地雇了一个人,他晚上睡觉是突发疾病。我们送他去医院的时候,已经在救护车上死了。这种情况是工伤吗?我应该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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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劳动者突发自身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是算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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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下班后,职工自己在宿舍内突发疾病死亡的,是不算工伤的,单位没有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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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中午吃饭的时候忽然死亡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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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