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双汇辞职有2年了,住房公积金可以领出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其它
2018-07-30 13:3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一、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每月按规定缴存,归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交很有必要。不仅对购房时可享受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可能高于你的基本工资。
    因为政策规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金的60%,假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产2000元,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就是2000*60%=1200元。
    基数提高后单位应该为你交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就多,而单位为你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归你个所有的。
  •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