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实是欠款 ,打的借条,所以在原告当地起诉了,开庭法院如果知道是欠款而不是借款怎么办,

2019-03-29 10:16: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借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并都应订立书面借贷协议。有些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借款人一旦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 1.对于法院受理案件后多久开庭现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2.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
    3.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法院会在这个期限内开庭审理。
    4.鉴于目前法院比较繁忙,具体时间很难确定,建议你和法官沟通下,询问大体开庭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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