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8年4月13日,我让父亲找个私人地方送货上班。没有合同。当时,他说4000是一个为期一个月的7天试用期。工作的第一天,他在分娩时摔倒,导致左腿髌骨骨折。目前,他仍在医院。我们和他工作的地方谈判。那里的态度一分钱也没有。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否有权要求他们支付补偿医疗费、工作延误费,谢谢

工伤索赔
2022-05-26 06: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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