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了高利贷,一万是一天一百,借了五万,签合同的时候是说借三个月,利息是十天还,用车抵押,双方同意,现在快四个月了,利息还不了,本金也还不了,他可以把我车卖了吗

2019-03-29 10:4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同的汽车抵押贷款机构,申请时所需要的条件也略有不同。综合来看的普遍条件是,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如若办理例一些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则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需要你出示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货居住证)。
  •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 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
    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
    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
    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
    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
    ①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③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⑤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