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部门经理口头解雇了我,但我没有去上班。人力资源部说他无权解雇我,也没有去上班。他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合同终止后有可能要求赔偿吗?

2022-05-26 16:5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开除员工是能得到赔偿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员工无故被公司开除且公司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劳动者也无权要求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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