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是未成年人。他让几位同龄的人向一位同龄的朋友询问被欺负的情况。结果,对方没说几句话,就用我儿子打了几个人。是另一方先做的,另一方找到了几个成年人带着木棍。结果,我儿子的一个朋友头部受伤骨折,我儿子也受伤了,谁对头部受伤负责?我儿子有责任吗?我儿子在这件事上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5-27 15: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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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是犯法的,不是谁先动手谁负责,只要参与打架行为的都要负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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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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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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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