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犯罪嫌人现在怀孕了,法院判11个月了,那么我想问下哺乳期多长时间,哺乳期过后还能收监吗

刑事辩护
2019-03-29 13: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五)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上述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 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 女工怀孕和哺乳期间,单位不能安排过强劳动和禁忌劳动,不能延长劳动时间;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女工,一般不安排夜班。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规定:“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
    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如果这一规定对两怀妇女的特殊关照体现得尚不够明显的话,以下各项规定则无疑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除此之外,还体现在专门针对孕妇的规定: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还规定,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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