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买房时,物业收取了两年的取暖费。2020年,物业打电话说,今年的取暖费将交给售楼处的开发商,由开发商支付。我直接去供暖公司交费。工作人员说,我今年的取暖费是第二年,必须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支付。但是我已经是第三年了。开发商没有支付18年的取暖费吗?如何查询?如果开发商不支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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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什么,请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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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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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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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由房东交,房东也可以在
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房东不能以住宅未居住、供暖温度不达标、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供暖费,如供暖设施受损,房东应先行承担维修费用,分清责任后再行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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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