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公司想终止与我的劳动关系。当时,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十年的定期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想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终止与我的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我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年?我不知道这部法律是否有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28 20:2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并不是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除因劳动者违纪、违法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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