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在超市偷了1850件商品。超市直接处罚了2500元,但货物没有被拿走。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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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偷东西一般情况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
盗窃罪的,应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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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忘记买单是否能定性为盗窃,往往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涉嫌人员的情况等等来综合判断。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
占有的目的。盗窃与偶然的忘记,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其次是否采取秘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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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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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