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离婚协议,该男子同意给孩子每月1万元的生活津贴作为补偿,直到他30岁,但自离婚后他一直没有履行。我该怎么办?有没有希望把它全部拿回来?

2022-05-29 12:5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 离婚协议受保护,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
  • 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协议离婚中应该已经包含了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安排。所以这种情况之下索要抚养费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索要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索要不成 ,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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