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几年前我在这家工厂工作,脚上被重物击中。当我去医院时,我被判定为右手拇指粉碎性骨折。当时车间没有向我报告工伤,所以我先报销了医疗费用。后来,我在家呆了四个月,没有给我任何生活费。说这是每月的工作津贴。然后他没有完全恢复双脚就去上班了。现在他已经值班两个月了。他觉得自己的脚又严重了,想继续在家休息。已经半年了,我一分钱也没得到。现在我想让他们把我当成工伤。他们说他们不能报告。我现在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05-29 17: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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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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