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星期前 我开车与一辆无证无牌摩托车相撞 车和行驶证驾驶证全被交警队扣了??对方检查皮外伤 无骨折 现在出院6天 事故认定责任书我一个星期前就已经签字 认得全责 但对方一直拖着不签字 请问我怎样能提到车

2019-03-29 22:0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出事故正常情况多少天划分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对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四种方式:
      
    1、如果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由交警根据双方确定的责任,按简易程序当场出具责任认定书。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由交警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勘验、检查现场,并对事故双方或有关证人进行调查、调取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等)后,再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依法作出的,作为证据是有效的。但民事诉讼时效已过,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之日起三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3.《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