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请问,我们没有结婚,就生下小孩,由于各种原因,不合,已分开,但现在的我,要求跟小孩做亲子鉴定,可女方不愿意?请问什么办?

2019-03-30 03:05: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亲子鉴定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和相关技术手段,通过提取血液、毛发、口腔上皮细胞等人体任何组织样本进行分析,最终确定当事人身份、血缘等关系(母子/父子等)的一种鉴定方式。亲子鉴定可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其中后者的鉴定结果常常用于公、检、法、司,比如报户口,财产分配,出国签证,打官司等。
    亲子鉴定目的不同,作用也不同。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是指必由相关机构出具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
    个人亲子鉴定仅是对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比对,鉴定流程相对简单,但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
    如果做亲子鉴定的目的是自己了解结果,不需要作为司法用途使用,则可以不提供证件、照片等,只要提供被鉴定人的样本。
    司法亲子鉴定中心一般都会接受当事人所提供的样本的亲子鉴定委托。对鉴定的准确率负有法律责任。而一般亲子鉴定机构的出具的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
  • 亲子鉴定应用范围是什么:  
    1、涉及子女抚育责任纠纷,对有争议的婚生子和私生子亲缘关系的鉴定。  
    2、强奸至孕或违纪性案件对孩子(包括胎儿)亲生父亲的确定。  
    3、怀疑产院抱错婴儿。  
    4、杀婴、拐骗儿童等刑事案件中孩子身源的认定。  
    5、在某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处理时,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6、寻找失散的亲人,包括某些认祖归宗的需要。  
    7、移民涉外公证,财产继承纠纷。  
    8、重大灾难事故身源认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通常情况下,一般继承遗产不需要进行亲子鉴定,对于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亲自鉴定只有在对亲子关系有质疑的情况,有人提起诉讼了,则会做亲子鉴定。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如果没有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是非法同居,即便生有小孩也不构成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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