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在职员工。截至2018年3月17日,公司尚未要求我续签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几年前,公司改变了部门的工作制度。我不愿意接受,也不同意工作调动并提出补偿。公司说要谈判。现合同到期,公司拟续签,但续签条款变更为无条件服从转岗,无条件配合公司。我认为这不合理。我想咨询一下,当我的合同到期,我不想续签合同时,向公司要求赔偿是否合理。可以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2022-05-30 17:4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如果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都同意合同的续签的话,双方是可以继续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允许随意篡改。但是如果不再续签,那么就务必在合同到期前将合同手续中止。劳动合同的续签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
  •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或争议也可能形成双方谈判的局面,但一般来说,这时合同已经形成,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局部的或非根本性的,可以通过对合同的解释或借助第三方力量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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