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爷爷的名下有一所房子。这所房子是20年前重建的。我父亲当时付了一分钱,包括房子价值的一半以上的装修费用。然而,当时我祖父的名字写在了房间登记簿上。现在我祖父去世了。我口口声声说,这房子将来将属于我父亲,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现在我的祖母还活着,有三位父亲、弟弟和妹妹。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所房子应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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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
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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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