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在一家小超市买了过期的牛奶喝了。我认为超市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赔偿500元。是不是太多了?超市说我太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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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要对责任进行认定,如果是超市的责任是要赔偿的。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舰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
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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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过期酸奶导致吃坏肚子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或者酸奶的生产商要求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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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消费者买到过期的商品,一般商品可要求三倍的赔偿,如果是过期食品,则可要求十倍的赔偿。建议先与商家协商索赔,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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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