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工友在工地上搬脚手架时正好有一个腻子工踩着合梯干活,从那经过时腻子工的合梯断了,说是我的工友碰的,后来老板说他的腰骨摔裂纹了,叫我们承担三分之一的费用。我们四个人总共干了一万多元的活,老板为这事不给我们钱,找公司不给解决。(其实腻子工的合梯很细,是他自己不小心摔下来的,硬说是我的工友用脚手架碰到了他的梯子他才摔下受伤的,当时也没有人给他们证明这个事是碰的,还是他自己摔的)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公司不给解决他的做法正确吗?老板为这事不给我们钱合理吗?他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