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离婚判决书出来有段时间了,然后法院打电话说要开一个离婚生效证明,我想问一下我都需要拿什么去法院开离婚生效证明

离婚
2019-03-30 08:2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生效证明是法院出具的一种文书,一般为一张A4纸,抬头为“生效证明”,正文大概内容就是XX与XX的XX案号的判决书,于什么时间开始生效,然后就是落款。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三种情况不计入审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 一审判决书,如果未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很难确定该判决书是否生效。
    作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未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后,是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中的给付义务,没有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在办理结婚手续时民政局也不予办理结婚手续。
    因为离婚判决书有上诉期,一般是15天。如果对方在上诉期内上诉的话,该份判决书是不能生效的。因此判决日期不是生效日期,需要开生效证明。
  •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是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制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信息和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是互相独立的,公民在法院诉讼离婚后其在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记录并不会自动解除。
    因此,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须妥善保管以备日后再婚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如不慎遗失,可凭身份证到原审法院申请复制裁判文书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