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全责,钱也赔了,谅解书也写了,法院能判多长时间?

2019-03-30 09:1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般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的,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是否还需要坐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决定。
    从司法实践来看,判处缓刑的机会较大,所以犯罪嫌疑人要积极认罪悔罪,及时赔偿进行争取。
  • 开车撞死人一般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不会判死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