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负责超市的食品和饮料。我不小心给顾客买了7.5元过期商品,并向食品质量检验局投诉。后来,质检局发现了21元过期商品,并要求投诉人起诉他1000元。质检局的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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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过期的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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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过期的处罚分两种:
(一)生产经营过期的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
(二)销售过期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以上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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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