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一年自己买车了过户父母名下算恶意转移c财产吗

离婚
2019-03-30 09:3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男方经济补偿的话应有详细的给付计划,但该协议书并没有执行力,如男方不履行,仍需提起诉讼,且经济补偿是否能执行到位,需要看对方的履行能力及是否配合,这样对您存在很大的风险。
    2.根据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你们达成协议,男方给你补偿,房子归男方所有,买卖的权利在男方,对您存在风险。
    3.就您所描述的情况来说,如果您名下没有其他住房,法院判决时,对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产,原则上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考虑到共同还贷部分的金额及相应的增值进行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判由您所有。
  • 婚前财产购买的车辆就属于婚前车辆,不需要财产分割,如果婚后财产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车辆。
    婚前财产一方买车,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车,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车子仍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车的一方自愿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债务分配作出明确规定。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司法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