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已经很久没住了,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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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没有物业费申请减免的。以下八种情况可以不交
物业管理费: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将房屋出租,
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物业公司未履行
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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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减免的规定。按照国家
物业管理条例,未入住的房屋按物业费用的7折收取。《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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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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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