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该单位工作了六年,但该单位从未为我们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过社会保险,也没有随意扣除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2-06-01 12:47: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后来取得营业执照,可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若因其未缴纳社会保险而遭受的损失即应享受而未能享受的保险待遇可要求该单位赔偿。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可以向该企业要求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的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费的,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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