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一个50多岁的男人发生了争执,然后另外两个打了我。我没有打对方,但在躲避对方时,有50多人的眼角受伤。我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6-01 18: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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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周岁打伤人要看具体情形和被害人伤势来判定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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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导致一方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则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伤害,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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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是因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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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