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9月30日,企业发出通知,从10月1日到12月30日停止生产。部分员工放假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我的问题是,事实上,企业只停止了生产线,整个公司没有停止运营。所有生产业务都是外包的,并一直供应给客户。这是停止生产吗?企业的目的是让我们辞职,不赔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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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去劳动保障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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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
合同但没给赔偿的,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或者去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或者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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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