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未婚先孕,女方不想和男方在一起 ,但是女方把孩子生下来,男方想来要孩子,请问一下女方有没有权利不把孩子给男方,并且给孩子上户口,再者就是男方并没有给过女方抚养

2019-03-30 12:12: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流程: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 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

    在我们国家按照法律规定,为小孩入户口你需要了解下面这几项的知识。


    1、小孩落户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由父母商定。


    2、小孩落户,不受父母户口地域的影响,只要各种证件齐全,都可以正常落户。


    3、上户口应该在小孩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但有部分地方是可以三个月以内的。如果你的小孩是超生的,可能手续会很麻烦,要等你交完所有的罚款后,携带罚款凭证和补办的所有手续,才能为孩子入户口。因此,小孩入户口需要如下手续:

    一、孩子父母结婚证;

    二、孩子父母的户口本;

    三、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特别是《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一定要携带;

    五、准生证;

    六、如果孩子是收养的,需要携带市、区(县)民政局核发的《收养登记书》及复印件一份,收养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七、如果是二胎的,还需要携带《计划外生育申报出生证登记证明》。

    八、随父报户口、须出具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如果你超过规定期限没有为孩子及时办理户口的,可能要补交一定的罚款或者补办一些手续(各地规定不尽相同,需要你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咨询),然后携带上述证件为小孩入户口。

    为小孩入户口,携带上述证件,由父母双方任何一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由他人代办是一般情况一下是不允许的。
  • 未婚生子可以上户口,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相应证件。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但如果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如进行鉴定,当然在诉讼中提出鉴定申请。建议搜集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据,有利于争取胜诉。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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