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39岁了。我在一家家具厂工作。我被工具切断了。工厂只为我买了工伤保险。请问工厂是否想补偿我,住院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非常感谢。

工伤索赔
2022-06-02 19:5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费用
  • 一旦认定为工伤事故,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作为用人单位的工厂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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