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在一次事故后住院,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出院了四个月。保险公司承担了住院的所有费用。我出院后,工厂给了我2000元的工资,为期三个月。由于手术刀的刃口很长,我没有很好的恢复,也没有工作能力。我是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我。

2022-06-03 18:4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加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负有直接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责任限额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同时也可以直接向被保险人直接理赔,但受害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优于被保险人的理赔请求权
  • 交通事故结案后三年后又要进行手术的,如果是造成伤残的后续治疗的,手术费用未超出保险赔偿限额的,保险公司是需要赔付的。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住院费,有购买保险的话是由保险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个人先垫付,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再向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报销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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