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去世父母亲没有立遗嘱哥哥住着,但农村拆迁弟弟的户口宅基地和父母的财产宅基地,哥哥可以分配吗?

2019-03-30 15:0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我国,土地是公有制,由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被继承的,对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司法解释》第37条: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公民的遗产,没有遗嘱的,在配偶、子女、父母中进行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精神病患者且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1、农村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依据该法各地政府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2、土地管理法中规定了农业人口可以享受宅基地,但系每户人家能享受一块宅基地。宅基地的分配面积通常按照各地实际情况按人口分配。一家人但子女已经成家立业的需要分户享受宅基地的按各村集体经济章程的规定办理。
    3、拆迁后可以按上述原则重新分配宅基地让你重新建房。如果是村集体统一建房的可以按本村户口的家庭成员人口数量分配安置房面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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